检察日报:物价涨"受贿容忍度"也该上涨?
2008年04月08日 09:48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杨某原是重庆市江北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东部新城、复盛地区拆迁赔偿的负责人,不到一年就帮人在拆迁中谋取利益而受贿6.5万元。近日,杨某在法院受审时,杨的辩护律师提出“近年物价涨了……”暗示分级量刑的金额也应“水涨船高”(据4月5日《重庆时报》)。
物价上涨“受贿容忍度”也该上涨的意思表达,虽然只是辩护律师的一家之言,却也未必没有现实的衬托与映照。这些年来,随着一些大案要案中当事者动辄收受数百万、上千万元不义之财案情的披露,似乎令社会上部分握有一定实权的腐败者,渐渐萌生了小拿小要已经离犯罪很远的自我放纵思想。所以,尽管法律的利剑一直高高悬着,在某些自作聪明者眼里,却可能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威严与震慑。
不仅少数公职人员放松了“受贿容忍度”,而且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普罗大众,似乎同样也把“受贿容忍度”的底线放宽,看成了对现实的无奈接受与认可。
律师当庭放出物价上涨“受贿容忍度”也该上涨的声音,表明现实的监督管理中,既要看到“低标准容忍”的暂时事实,更应大力推进“受贿零容忍”的实施步伐,这才是社会期盼的真正治本之道。(司马童)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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