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法律明确规定把小学设为地震应急避难所
2008年10月25日 23:43 来源:中广网 发表评论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0月25日分组审议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这是本次常委会首次审议该部法律草案。倪岳峰委员建议法律做出明确规定,把小学设置为地震应急避难所。
“一是可以依法直接提高小学建筑的防震等级;二是小学的分布十分适合对防震减灾应急避难的区域性要求;三是在抗震救灾中,社会最关心的小学生群体处于最安全的部位,减轻了抗震救灾的工作难度;四是把小学设置成应急避难所,可以在对其进行规划和建设时,一并提高其防范洪涝、火灾等其他灾害的能力!(记者张华杰 侯艳)
【编辑:邱观史】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