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安徽省合肥市此次加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力度,与市政协委员的提案推动密不可分。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全国各大中型城市每日大气监测数据,市政协委员吴义民细心统计了2008年合肥市全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结果显示,其中主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据此,吴义民提出了《全面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建议》的提案。结合落实吴义民的提案,合肥市环保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加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力度。即将出台的《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施工期间,要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防尘网或防尘布;在大风(5级以上)天气里,不得进行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回填转运、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同时,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互通信息,联合执法。(胡海燕 何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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