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人头税赔偿3月末截止申请 华社吁勿错过期限
2008年02月29日 1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片:当地时间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日上午,加拿大联邦政府在温哥华举行华裔“人头税”象征性赔偿支票递交仪式,首批五位“人头税”付款人分别获得两万加元的赔偿。图为九十九岁的关祥国(右持支票凭证者)和九十七岁的孙庆焜领取支票时的情形。 中新社发 罗琦 摄
资料图片:渥太华当地时间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时许,加拿大联邦政府总理哈珀在议会上发表声明,就“人头税”问题向全加华人正式道歉。图为哈珀签署平反文件的情景。 中新社发 杨士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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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9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离申请“人头税”受害者赔偿的最后期限3月31日仅有一个月的时间,加拿大平权会提醒苦主及其配偶万勿错过最后期限。
平权会多伦多分会行政总监黄煜文2月26日表示,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总理哈珀就“人头税”事件在国会正式道歉,并宣布在世的“人头税”苦主及幸存的配偶可获得2万加元的赔偿金。2006年9月起,接受苦主的申请,12月起开始接受幸存配偶的申请。但赔偿的有效期则追溯到2006年2月6日。
黄煜文表示,不幸的是有至少25个家庭的苦主或幸存配偶,尽管在2月6日时在世,但却在申请前离世。目前,加拿大联邦政府已经决定对这部分苦主及配偶的赔偿仍然有效。但家属则要先与联邦政府的加拿大祖裔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黄煜文还称,平权会还再继续为“人头税”苦主的后代争取道歉和赔偿,因为苦主的儿女也是直接的受害人,他们曾因此经历了贫困、歧视、家人分离及失去受教育的机会。他称这种道歉和赔偿可能不同于对苦主的赔偿,但至少要“meaningful and direct(说得过去且是直接的)”。
【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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