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9日电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指出,从各地的实际操作看,资金应该是建立廉租房制度的最大瓶颈。3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针对此问题有何办法?中国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进行了解释。
刘志峰指出,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的要求,《办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
其次,明确了资金渠道。提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坚持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廉租住房制度是社会救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对目前中国已经建立的“低保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因此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项目,应当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的资金来源渠道。
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如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一部分,鼓励社会捐赠等,扩大资金来源。
刘志峰指出,从总体看,中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资金渠道不落实、不稳定,保障方式不完善,覆盖范围比较小,地区间进展不平衡。这些问题,既有政策不完善的因素,但更多地是认识问题。(记者 唐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