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昨天,在北京市二中院第二法庭,《暗香》词作者陈涛状告歌手沙宝亮著作权纠纷案进行二审。
去年12月4日,此案在朝阳法院一审。法院一审判决沙宝亮和现代力量未经陈涛许可,不得表演和使用歌曲《暗香》,并赔偿陈涛14万多元。判决后,沙宝亮和现代力量表示一定会上诉。果不其然,双方再度走进法院对簿公堂。
昨天,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当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还未等作为上诉方的沙宝亮代理律师和现代力量回答,陈涛的一位代理律师语气坚定地说:“不同意!”法庭宣布择日宣判。(记者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