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纪律”严,作案定指标,还办起了"训练班",经法院审理查实的案件高达152起,案值达到40.3万元。这就是在浙江绍兴被破获的特大聋哑人盗窃集团。近日,绍兴中院一审宣判杨松、夏坤等12名聋哑人13年到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这些人除盗窃外,还被认定犯有窝藏赃物、传授犯罪方法等罪。为使这些聋哑人罪犯听明白宣判内容,同开庭时一样,法院专门请来了翻译,长达37页的判决书,光判决结果部分就用手语比划了半小时。
据法院介绍,2003年2月11日中午,一名未成年聋哑人在绍兴县福全镇陈三村的一家小杂货店内行窃时被抓获。在看守所期间,民警对其生活给予关心照顾,并专门请来手语老师谈心、讲政策。他终于开口"说话",一口气交代了一伙人"合作"盗窃60余次的事。专案组随即对其他涉案聋哑人进行逐一追捕。
当年5月20日,团伙"老大"杨松在绍兴市区落网。不久,绍兴警方先后抓获了夏坤、祁建祥等另外10人。这些人全是无业的聋哑人,都只有小学文化,不少人年龄在20岁以下,很多是在流浪中由于生活无着走上了邪路。
今年34岁的杨松是江苏建湖县人,曾被判过4个月的拘役。2001年10月,他网罗到河南人夏坤担任"副手",开始四处"招兵买马",纠集起了一个庞大的盗窃集团,人数最多时达到20多人。杨松制定了严密的组织纪律,由他负责分组和下达任务,确定盗窃地点,并规定盗窃来的钱财必须统一管理和分配。夏坤在协助杨松的同时,自任组长负责实施盗窃。在盗窃过程中,他们一般3-4人为一组,一人引开事主注意,另有身材高大的一人挡住事主视线,由身材矮小者实施盗窃,得手后迅速逃逸。
"老大"杨松和"老二"夏坤两人互相分工,对团伙成员的"思想"控制得很紧,每天集团成员间还要进行盗窃心得的交流。为获取更多的不义之财,杨松强迫下达指标,给每组每周的盗窃任务为1万元,得手后再进行分成,完不成任务的成员就要接受"批评",或接受挨打等惩罚。
2003年2月,杨松的老乡祁建祥来到了绍兴,帮助做"后勤"工作,随后办起了"盗窃培训班",杨松、夏坤、祁建祥等人现身说法,用哑语讲授作案手法,叫手下走路脚步声要轻,拉抽屉动作要轻、快,万一被抓不能交代等。盗窃团伙的成员蒯海兵因为达不到要求,祁就用点燃的香烟头烫伤蒯的左手臂。在法院的案卷中,盗窃集团成员向警方演示的体罚手段,光面壁的姿势就有好几种,其中最严酷的是头朝下、弯腰、双臂往后举向头顶,持续2-3小时。
他们的作案目标大多集中在城乡的商店、批发部、药店和超市,足迹遍及绍兴、嘉兴、湖州、舟山、宁波及江苏吴江等地。法院鉴于被告人均系聋哑人,且案发后坦白交代态度尚好,其中杨松还有立功表现,因此作出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决定。
当日宣判前,法官向众多被告人作了法律教育。宣判时,法庭上出现了感人的一幕,当翻译将判决结果译成哑语后,不少被告人用手语或敬礼表示服判,纷纷表示愿意好好改造。(徐东良方益波)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