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四月十二日电(柯小军 邬耀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二日公开审理了一宗大型贩卖淫秽VCD光盘案件,涉案人员十六人,涉案光盘达千万张之巨。
公诉机关指控称:二00一年起至二00三年三月间,被告人陈松波为牟取非法利益,雇请同案人李光城、姜宗旺、冯彬(另案处理)及其妻子马禅贞等人,从境外购进非法光碟《金瓶梅》、《西施》等三百八十万万张,购进《裸狂》、《摧花之狼》、《鬼叫春》等淫秽光碟七百五十万张,然后出售给被告人魏炳君、陈学良、萧芝创、王姝、潘勇及另案处理的刘松坚、杨吉长、陈新全等人。
去年三月初,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陈松波匿藏在仓库中尚未销售出去的光碟六百多万张,经鉴定:其中《裸狂》、《淫根》、《摧花之狼》、《鬼叫春》等四百四十万张属淫秽光碟;《金瓶梅》、《西施》等一百八十多万张属非法音像制品。其余光碟经由前述人员转手买卖,除广州外,还传播到上海、北京、广西、沈阳、合肥等地。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松波、李光城、姜宗旺、陈学良、王姝、马学鹏、陈洪钦、马禅贞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指控被告人魏炳君、萧芝创、吴育森、刘德坚、陈苏海、潘勇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陈松奎犯窝藏罪。
庭审中,第一被告人陈松波称其不知道从香港贩进来的是淫秽光碟,以为是故事片;第二被告李光城称其不知所贩卖的是淫秽光碟,称其只是个打工仔,不应当犯非法经营罪;第三被告姜德旺称其只是赚取每次一百元的运费,直到案发前十几天才知道所运输的是淫秽光碟。
本案在开庭审理后将另行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