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七日电(记者李鹏)中国银监会七日表示,鼓励和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上市和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联合与重组等项工作。
七日中国银监会的新闻称,为进一步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银监会将在四个方面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
——加强资本约束和提足拨备,建立审慎经营机制。自今年开始,城市商业银行应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管理思路,分五年提足各项贷款损失准备。
——控制关联交易,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今后,凡是新参股城市商业银行的企业应当书面承诺不从银行谋求股东权益以外的任何利益,银行要制定严格的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和办法,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要限期处置,造成损失的要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加强和改进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城市商业银行应逐步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和年度重大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披露,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合法、合规经营,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实施改造重组,加强联合,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城市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当前以及今后几年城市商业银行主要发展方向为重组改造和联合。城市商业银行要通过资产置换、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手段实施改造和重组,综合化解历史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控机制。
中国银监会表示,对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将会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银监会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则和自愿原则实施联合重组。通过联合、并购的方式,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共同发展,从而突破单个城市的限制,实现跨区域发展。
截至今年六月底,中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一百一十二家,合计资产总额一点五万亿元人民币,按照五级分类口径初步统计,不良贷款余额一千一百九十二亿元,占比百分之十四点零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