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今天的检察日报刊登文章指出,打击外逃贪官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其难度远远超过一般人想象,因此需要各方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近年来,腐败分子携款潜逃国外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越来越多,据称,公安部有资料表明,目前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逾700亿元。
事实上,检察机关对外逃贪官的打击一直没有停止过,只是大量的案例没有见诸报端。去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12月9日中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两个条约被认为是悬在中国贪官外逃路上的两把利剑,也是从去年开始,对外逃贪官的打击更是进入了一个高潮。
但是,打击外逃贪官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其难度远远超过一般人想象,因此需要各方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首先,打击外逃贪官,必须加强国际间司法合作。中国已加入了12个包含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并与21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同时,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和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国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通缉令,请求其他缔约国、成员国协助,对进入这些国家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予以缉捕。
但这一切都要求境外追逃工作必须规范操作,依法进行,不仅要遵守中国法律,还要尊重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遵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此基础上开展司法合作。
其二,打击外逃贪官,不仅需要公安、检察等部门联手出击,还需要金融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去年以来《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央行反洗钱局宣告成立,《反洗钱法》也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应该说,金融部门这些动作,正是对打击外逃贪官工作的有力推动,这也表明只有相互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境外追逃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三,打击外逃贪官,严密法网,预防职务犯罪才是根本。国际间的法律冲突、司法管辖的壁垒、人权意识的分歧,都增加了追捕外逃贪官的难度,这个时候,把关口前移,建立健全预防犯罪嫌疑人外逃和向外转移赃款的长效防控机制,就显得特别重要。
只有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强出境管理和护照统管,建立官员财产申报等制度,加强国内反腐败力度,预防职务犯罪,才是打击腐败事半功倍之举。(覃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