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为留住民工,浙江正酝酿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为15%到20%左右。
据了解,去年9月1日浙江省已调整过一次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为390元、430元、480元、520元四档。实施范围也由城镇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扩大到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浙江多数地区生活成本节节上升,尤其是杭州、宁波、义乌等发达地区的生活成本更是成倍增长。浙江省劳动保障科研院院长陈诗达认为,企业没有将劳动力作为一种资源来看待,不注重人力投资,而只是消耗性、掠夺性地使用,加上省内许多地方的生活成本大幅上升,使民工拿不到“打工红利”,是造成浙江省民工短缺的主要原因。
据悉,一旦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出台,浙江省政府将要求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标准,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电视、报刊、广播等)上予以公布。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特别是加大对私营、乡镇、外资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严肃处罚。(来源:新华网;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