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8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国家在决定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时,明确提出了包括财政、税收、社保等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的优惠政策。国务院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目前一些政策已经落到实处。
张国宝指出,一是农业税减免的政策已经率先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全面推行。黑龙江省累计落实补贴资金45.3亿元,农业人口人均补贴243.09元。二是社会保障试点已由辽宁省扩大到黑龙江省、吉林省,实施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国家拿3.75%,用人单位拿1.25%,做实个人账户5%,为国企改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增值税转型试点的政策措施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财政部、税务总局已将实施细则下达,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四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也已在东北三省部分企业开始启动。
另外,东北地区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协商处置东北地区高额的不良债务的政策和措施也在拟定之中。扩大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的政策正在研究之中。
张国宝说,中央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一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已启动了160个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首批获得国家批准的项目约需投资600多亿元,还有一些项目正在酝酿之中。
首批启动的项目以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在搞好企业改革和改组的基础上,围绕培育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农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布局。
同时,还启动了重点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平台、软件验证条件、大型实验设备开发与研制和信息产业等方面高科技项目。目前,一批新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技术项目正在酝酿当中。
全面实施了对煤炭沉陷区的治理。15个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已陆续开工建设,其中黑龙江4个,吉林4个,辽宁7个。(费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