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5日电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为推进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推出一项新举措,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东北新闻网消息,凡是与实现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宏伟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密切相关且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行调整的事项,省内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据悉,对征集上来的立法项目建议,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在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后,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对征集上来的立法建议项目逐项进行论证、筛选,对属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符合辽宁省实际需要又具备立法条件的,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可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