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日前,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命令,依法将实施强奸、抢劫的罪犯裴光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2004年3月5日晚9时许,裴酒后窜至被害人章某家,强奸未果。当晚12时许,裴持菜刀和手电筒直奔蓉城镇新中村火焰山大慈寺。
裴冲进寺内大殿,用刀威逼大殿内的大师们要钱,然后,裴带着菜刀、手电筒进入香客朱某等睡觉的房间,奸淫了三名妇女,并劫取现金一百五十元。次日上午9时许,裴在青阳县一浴室被抓获。(唐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