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七日电(记者贾全欣)由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电监会联手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全面展开。
据悉,近年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情况日益严重。今年尤其呈高发态势,给国家电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国家能源运输和国防安全,直接影响了用电企业的生产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据统计,一至八月份,共发生破坏电力案件二万四千多起,比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二十七,直接经济损失一点七亿元人民币。
据有关部门透露,本次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破获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涉电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清理整治销赃市场,遏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上升的势头,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是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共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四个省是重中之重。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公安部、电监会等四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要加强重点案件的督办,对一些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案件,要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或各省级公安机关督办案件,要将清理整治销赃市场与打击犯罪工作同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