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大河报消息,昨日下午,河南渑池县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河南省黄金管理局原纪检组长水国芳(副厅级)有期徒刑12年,同时追缴其价值27.42万元的非法所得。
水国芳今年50岁,陕县人,被捕前系河南省黄金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厅级)。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12月至2000年8月间,水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黄金技校常务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便利,趁该校在多处金矿建立实习基地之际,先后5次收受他人贿赂21.42万元,并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1998年,水还将他人赞助给河南省黄金技校的6万元福利款非法占为己有。
法院认为,水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水不服,当庭提出上诉。(甲蕤、白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