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重庆商报报道,昨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从明年起,清欠民工工资不力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将被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而且还将暂缓项目审批和资金拨款。
为确保在2005年春节前清偿农民工工资目标完成,重庆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如未按期完成、或造成社会不稳定,市政府将对其实行行政追究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该工作还将被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予以扣分和通报批评。
另外,从2005年起,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对清欠不力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暂缓项目审批和财力支持。相关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则将被列入“不良名单”,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限制其市场准入或新开工项目的审批工作。(谢季宏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