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人民日报报道,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于福江研究员日前透露,中国已经建立了海啸预警系统,现已基本具备海啸预警能力。
于福江介绍,中国于1983年加入国际太平洋海啸警报系统,此后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开展了海啸预警报业务。国家海洋局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编制了包括海啸在内的重大海洋灾害应急预案。一旦沿海预计可能受到海啸影响,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会立即通过海啸预警系统发布受影响地区的海啸预警报。同时,预计中国发生灾害性海啸时,国家将启动海啸应急预案。国家海洋局在海岛和近岸建立了大量的海洋监测站和浮标站,现已基本具备海啸预警能力。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海洋局还组织开发了太平洋海啸资料数据库、太平洋海啸传播时间数值预报模式和越洋、局地海啸数值预报模式。这一模式在广东大亚湾、浙江秦山、福建惠安等5个核电站的环境评价中得到应用。印度洋大海啸发生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迅速组织专家进行数值模拟,再现了全过程。
中国位于太平洋西岸,大陆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但由于中国大陆沿海受琉球群岛和东南亚诸国阻挡,加之大陆架宽广,越洋海啸进入这一海域后,能量衰减较快,对大陆沿海影响较小。
据于福江介绍,海啸的预报难度很大,主要原因是目前的技术还不能准确预报地震,加之并不是所有的海底地震都能引发海啸,太平洋地区仅有1/4左右的海底强震(震级大于7级)会产生海啸。同时,海啸发生后,也很难实时准确地获取其初始状态的地震参数和海啸源参数。
据悉,印度洋大海啸发生后,国家海洋局迅速启动了相关研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继续加强海啸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海啸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快速沟通的信息互通机制。(武卫政)
新闻资料: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近海监测记录到的海啸共有3次:第一次是在1969年7月18日,由发生在渤海中部的7.4级地震引起的海啸,给河北唐山造成一定损失。第二次是1992年1月4日至5日,发生在海南岛南端,榆林验潮站记录到的波高为0.78米,三亚港也出现波高0.5米至0.8米的海啸,造成一定损失。第三次是1994年发生在台湾海峡的海啸,未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