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四日电题:刘晓庆有没有资格出“文集”?
中新社记者陶社兰
刘晓庆有资格出“文集”,并且这套六十万字的文集现在已经付印,三月上旬即可与读者见面。
负责出版的中国电影出版社副总编李梦学接受本社记者访问时透露,《刘晓庆文集》包括两本书:一本为《自白录》,收录了她的《我的自白录: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另一本名为《路程》,包括《我的路》和《我这八年》,此外还收录了刘晓庆以前在《大众电影》杂志上刊登的“晓庆信箱”的部分内容。
李梦学与刘晓庆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一直很关注她的电影表演及文字作品。去年九月,包括他和刘晓庆在内的几位友人相聚时,李梦学提出了出版“刘晓庆文集”的构想。他认为,刘晓庆对中国电影事业的贡献是不应抹杀的,她在表演艺术上的成就,是够格出文集的。他希望,通过这套文集的出版,让读者对刘晓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要抓住一点翻来覆去地“炒”。
但社会上对刘晓庆出“文集”有不同的看法。媒体上不断有人撰写文章发表看法。文艺评论家白烨称,“文集’是对作家成就的肯定,怎么可以这样随意宣传?“文集”二字用在这里,是对文学的侮辱。其后他又表示,从法律上说,不仅刘晓庆可以出文集,写文章的人均可出文集,全国人民都可以出文集。我觉得这件事情的背后,其实是“利益”在发生作用。
也有作者撰文说,出版《刘晓庆文集》刘晓庆同意,出版社愿意,法律法规许可,广大读者如果认可,又有什么可质疑的?说“刘晓庆出文集没有资格”,有点老脑筋了吧?作家可以当大学教授,当大学文学院院长;没有上过一天大学的电影演员可以到大学里当课座教授。刘晓庆女士出版《刘晓庆文集》又有何不可?
李梦学认为,毕竟刘晓庆是公众人物,引起这样的争议是正常的。出版社也不可能不考虑市场。但他希望大家不要纠缠在能否用“文集”这个话题上,关键还是要看书的内容是否有内涵。而且,作品是刘晓庆自己写的,文笔也不错。现在的刘晓庆,每天很忙,选择剧本,力图在电影界再创一番辉煌,她对电影表演的执着,她个人一直以来的奋斗精神,是值得提倡的。而近年来,社会对这些方面说得少了。出版社完全是以一种严肃的态度来对待这件事的,用“文集”还是“文丛”,也经过了多次讨论,最后决定还是用“文集”,封面也设计得朴素、大方,没有“炒作”的主观意图。这对电影界及作者本人,都是有好处的。
一本文集的出版,却引起这样一场争议。这让李梦学始料不及。他说,这同时也暴露出出版界、媒体的一些问题,比如跟风。他说,今年是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家赵丹诞辰九十周年,中国电影出版社将出版“赵丹文丛”,其中包括赵丹本人写的《银幕形象创造》,赵青写的《我的父亲赵丹》及《赵丹画传》共三本。像这样一些对中国电影有益的事,出版社一直在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