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600003)“存款失踪案”尚无定论,证监会又对其发出了立案调查书。东北高速昨日发布公告称,2005年2月2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东北高速立案调查。
突如其来的“存款失踪案”让东北高速不得不面对业绩受损的现实。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04年度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而亏损的主要是非主营项目。而2003年度,东北高速每股收益为0.151元,2004年前三季度摊薄后的每股收益为0.05元。
除了违反证券法规外,东北高速在期货操作中的违规行为也成为证监会此次调查的对象。2003年4月1日,东北高速首次公开承认其控股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参与期货交易一事。东高油脂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12日期间,共计向大连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期货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用于期货交易。其中以该公司法人名义开立的6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取得期货收益5032.7742万元;以其他法人和个人名义开立的16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取得的收益3062.2006万元。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