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 据辽沈晚报报道,辽宁省第一个通用的公务员评价标准正式“出炉”。它使全省29万公务员告别过去各具特色的“地方”评价标准,从而有了一个规范的“版本”。该标准还提出凡是考核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将被降职一等。
从现在起,《辽宁省公务员年度考核通用评价标准》将正式“上岗”。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务员要符合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
标准对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除了要符合普通的标准外,还要附加上以下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计划统筹能力和激励示范能力等。
据了解,该标准只是通用的,辽宁省的各单位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标准,根据公务员在年度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并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考核标准要求,一旦公务员被考核为“不称职”,将在获得“不称职”考核结果的下一个月职位降低一级。(葛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