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苏州三月十六日电(姚静)台商许世杰被害案昨天下午在昆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科死刑,判处被告人祖启利死缓,判处被告人陈俭有期徒刑七年。
二OO四年八月,陈俭、张科和祖启利因经济拮据,在另一犯罪嫌疑人赵军上海的暂住地,多次商议到昆山采取冒充交警拦车的手段抢劫。同年九月二十三日凌晨,张科、祖启利和赵军三人按事先分工分散在昆山同丰路上伺机作案。在赵军的指挥下,张科穿上假制服冒充交警以检查为名拦下路经此地的台商许世杰驾驶的车辆并将其杀害,三人随后对被害人的随身物品进行分赃。二OO四年十一月六日和八日,陈俭、张科和祖启利分别在江苏省泗洪县被苏州警方抓获。目前,另一名犯罪分子赵军仍在公安机关的全力追缉中。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祖启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陈俭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