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车为名将出租车引至偏僻处,把司机勒死并抛尸,然后将所抢车辆低价出卖进行挥霍,近日,流窜晋、冀、陕、豫4省连续劫杀数名的哥的姐的张建民、魏明星被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张建民,今年41岁,系山西省芮城县农民。被告人魏明星,今年37岁,系陕西省宁陕县农民,曾因犯盗窃罪和出售、购买假币罪被判刑,2003年8月21日刑满释放。
2000年4月12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张建民伙同柳某经预谋后,窜至河北省赞皇县,骗租了被害人李某驾驶的冀AL-0725号黑色普通型桑塔纳轿车。当车行至河北省井元公路井陉县南王庄乡南芦庄村南鸽子岸公路桥时,二人用准备好的绳子将李某勒死,搜身后抛尸,然后驾车逃至河南省灵宝市,将车以2万元价格卖给张牛,后分赃挥霍。经鉴定,被抢车辆价值9.96万元。
2000年12月16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张建民伙同任某经预谋后,窜至山西省平陆县,骗租了被害人闫建平驾驶的豫M-05208号红色松花江面包车。当车行至距平陆县城西约15公里处一条土路上时,二人用准备好的绳子将闫建平勒死,搜身后抛尸,然后驾车逃至平陆县,将车以3800元价格卖给温小东,后分赃挥霍。经鉴定,被抢车辆价值6000元。
2004年6月25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张建民伙同魏明星经预谋后,窜至河南省灵宝市,骗租了被害人刘娟丽(女)的驾驶豫C-39978号黑色2000型桑塔纳轿车。当车行至灵宝市西闫乡高速公路入口处附近时,二人用准备好的绳子将刘娟丽勒死,搜身后抛尸,然后驾车逃至陕西省佛坪县。后经石锡勇介绍将车以2万元价格卖给潘某后分赃。经鉴定,被抢车辆价值6.3万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吴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