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据南京日报报道,中纪委日前对南京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实践给予肯定。
据了解,在制定各类人员交通补贴标准时,南京市确定了四条基本原则:切实降低财政支出,有效地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堵塞公务用车资金使用中的各种漏洞;确保公务人员履行公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并与其他相关改革相互衔接;改革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妥善安置驾驶人员,以免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
根据全市区域跨度大,各区、县、镇(街)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特点,确定了“以降低财政支出为原则、以车辆实际消耗费用为基数、以地理及经济因素为依据、以鼓励领导干部购私车保证公务活动为前提、以工作岗位实际公务活动量为参照”的思路,为不同地区、不同层面、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设计了一个相对统一、比较合理、大致平衡的测算公式。
中纪委指出,南京市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实践中,明确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基本思路,确定了公务交通补贴费的测算方法及测算方法的设计要点,提出并较好地解决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颇有启示。同时,按区县机关、镇及涉农街道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统一政策,综合平衡,合理规范,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综合测算公式,规定了不同层次、不同职级工作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标准,达到了预期的取消现有公车,降低财政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社会普遍认可的目的,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南京市廉政办负责人说,南京市今年将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启动部分区县和城区街道的车改工作。同时考虑对车改方案的审核及车贴发放的形式,作进一步的完善。(许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