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3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汉华日前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笑着说。他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课题组的负责人。他呼吁,当务之急是通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制度创新奠定法律基础。
周汉华说,信息公开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需要。人民要行使这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其前提条件是要让人民知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具有规范性强、成本低廉、参与面广、效果明显等特点。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行政机关的办事制度与程序告知民众,使政府行为处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必然会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政府信息公开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权力的行使缺少透明度,容易搞暗箱操作或权钱交易。
周汉华还说,实践中推行的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制度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往往具有各自为政的特点,相互之间缺少统一性和协调性。比如对于信息安全管理和执法,也涉及到多个部门,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由于缺少综合协调机构,对于信息时代的信息公开问题缺少全盘规划和部署,各种改革仍然停留在渐进性改革的思路上。
另外,政府信息公开是WTO对政府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几乎所有的WTO法律文件都规定和贯彻了政府透明度的原则。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文件。(裴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