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十家中央企业实行重组。这些企业重组后,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一百七十七家调整为一百七十二家。
这十家重组中央企业包括: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并入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并入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并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并入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组。
鉴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多元股东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股权占整个股比的百分之十二点零九,在百分之十二点零九国有股权划转给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前,授权华侨城集团公司全面代行这些国有股权的出资人职责,同时授权华侨城集团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百分之十二点零九国有股权及其各年度应分红利的划转和产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