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位于黄河中下游,因大部分地区在黄河以南,故称河南。因古为“豫州”,简称“豫”,又因古时豫州位于九州中心,因此又有“中州”、“中原”之称。
河南地处中纬度地带,全省总土地面积16.7万平方公里,由于受地质、自然和社会经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形成了河南特定的土地资源,其主要特点如下:
土地类型复杂多样。由于受南北气候过渡性、东西地势差异性以及其它自然因素的影响,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土地类型,为农、林、牧、渔业的综合发展和多种经营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平地略多于丘陵山地。全省总面积中,山地丘陵面积7.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4.3%,平原和盆地面积9.3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5.7%。
土地资源数量有限。河南以占全国1.74%的土地,养育着占全国7.5%的人口,全省人均土地资源仅有0.07公顷,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4。由于人口基数大,增长绝对数量多,人多地少的状况日趋严重。河南是全国最古老的农业开发区之一,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
区域开发条件差异大。由于受复杂的地貌、过渡性的气候以及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使河南土地资源在地域分布上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全省耕地面积的3/4集中分布在占全省总面积55.7%的平原区,而占全省总面积44.3%的丘陵土地,耕地面积仅占1/4。各地区的土地资源开发条件也明显不同。东部黄淮海平原和南阳盆地中部和东南部,水热土组合条件较好,是全省耕作农业的主体,是水浇地和水田的集中分布区,开发条件优越;豫西丘陵山区和南阳盆地边缘岗地区,水土条件相对较差,特别是大部分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是全省主要的旱作农业区,土地资源开发难度大,投入产出率低,适宜发展林果业;南部亚热带湿润丘陵山地则有较好的水热条件,土地开发潜力较大,具有发展亚热带林果业的优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