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昨日一般性通过《电子文件及电子签名》法案。法案为电子文件及电子签名订定明确的规则,以及为拟发出合格证书的“认证实体”经营的认证业务及认可条件订定相关的规定。法案除了对应电子交易外,亦为配合电子政府发展而设。
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等响应议员有关法案问题时重申,法案对所有认证机构的认可,以及因认证实体过失引致损害的责任均有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