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汕头五月二十六日电(李怡青蔡铠伊)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汕头市台办与汕头市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办理台商子女在我市就学的通知》,规定从六月一日起,在汕台商子女就学享受与该市有正式户口的学生同等待遇,可就近入读公办小学、初中等,受到了在汕台商的好评。
据了解,随着汕台经贸关系的日益密切,来汕经商和投资办企业的台商越来越多,目前常住台商约二千多人,台商子女在汕头市就学也越来越多,但是台商子女入学缴费、就读等一直以来都是台商反映的热点问题。该市台办、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为解决台商子女入学难等问题,积极进行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并联合发文。
《通知》规定从六月一日开始,在汕台商子女在就学享受与汕头市有正式户口的学生同等待遇;就读公办小学、初中的,由其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实际就近安排入学,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按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办理;就读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的,自主选择。其中,规范还明确了台商子女入读的学校不得动员或接受家长赞助等有关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