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五月二十七日电(记者黄鸿斌)澳门特区行政暨公职局今天说,按照澳门《选民登记法》第廿三条第一款规定,二00五年选民登记中止期由五月二十九日开始。有意参与第三届立法会选举或在九月二十五日立法会选举日行使投票权的自然人及法人,应最迟在五月二十八日晚上八时之前办理选民登记的手续。
记者今天在行政暨公职局设于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的选民登记接待柜台看到,一些法人有组织的让员工自主前来作选民登记,行政暨公职局称,二十八日将如常办公,有意在第三届立法会选举前办理选民登记的自然人和法人可在上午九时至晚上八时亲往该局办理手续。
行政暨公职局指出,已经向行政暨公职局递交了确认社会利益申请的团体的代表人,亦应最迟在今天晚上八时之前到行政暨公职局递交《法人选民登记申请书》。无论以任何形式提出申请,市民应最少提交身份证的影印本及填报清晰的常居所地址和联络电话。以传真递交申请表的市民,应在发出传真后致电九八七一七0四以确认申请被清楚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