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据法制日报消息,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4月至2004年5月,武在任临汾市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大肆“卖官”,先后为28人在职务提升、工作调整、个人进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9次非法收受对方人民币888000元。
同时,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案发后,被侦查机关依法扣押、冻结的现金4067748.24元,美元87591.89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对武之妻王临风一审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对武保安受贿所得人民币88.8万元及武保安、王临风非法所得人民币406.8万元、美元近8.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万科、拉昌、雪松、武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