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阜康七月十二日电(汪金生 宋维程 董永彪)记者从新疆阜康神龙煤矿临时抢险救灾指挥小组获悉,经有关部门查证,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存在严重超能力生产、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等重大违规行为。
七月十一日凌晨二时三十分,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截至十二日零时三十分,救护队员共找到六十六具遇难矿工遗体,另有四名矿工获救,仍有十七名矿工下落不明。
临时抢险救灾指挥小组介绍说,二OO一年九月,新疆神龙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阜康市夹皮沟煤矿,年生产能力三万吨,形成了目前的神龙煤矿。二OO五年一月,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其核发采矿许可证,规定生产能力九万吨;同年三月,新疆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为其核发煤炭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能力三万吨。
但据新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查明,今年上半年,阜康神龙煤矿就已产煤十七万吨,严重超过规定生产;该矿的一位矿工也向记者证实,事发前该矿大约每天生产煤炭两千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二OO五年一月,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受理神龙煤矿要求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后,因审查发现该矿存在多达十四处安全隐患,故没有为其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