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二月十六日电(记者 林艳华)广西南宁市今后四年将实现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向广东等泛珠三角区域劳务输出,并加强与东盟城市合作,扩大劳务市场。
南宁今天正式启动“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当地官员为一千多名前往广东深圳、中山、惠州等地务工的外出务工人员送行。南宁市政府官员称,南宁市到二0一0年要实现一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此南宁市将出台一系列新政策,统筹城乡就业,使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
据介绍,目前南宁市有六百四十八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四百多万,农民人均纯收入两千六百七十七元人民币,农民增收较为缓慢。南宁市将采取新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其中包括每年开展转移就业培训二十万人,在劳务人员主要输入地设立外派劳务办事机构,增加“组织劳务输出”职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可免税等。
为使这项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南宁市将取消“农民工”、“临时工”、农民进城务工先“先城镇、后农村”等长期阻碍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农村劳动者的身份与城镇职工一样,属于劳动合同制职工,依法享有和履行同样的劳动权利与义务,让农村劳动者凭学历、技能、素质等条件与城镇劳动者在公平条件下“一决高下”。
此外,南宁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各种限制,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落户条件,允许有相对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以及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务工人员在城镇定居。
从二00六年起,南宁市将加大对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投入,设立“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力市场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建设、劳务输出费用以及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开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