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京华时报报道,前天上午,南观水库沉尸案的主犯李军,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另一案犯姜长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5年2月3日下午4点多,李军和姜长山将史某骗到了房山区燕化公司前的平房里,两人用胶带将史某的双手、双腿绑住,用毛巾堵住史某的嘴,殴打史某强行要钱,史某被迫答应向前妻许某借钱。次日上午9点多,史某给前妻许某打了电话,以签合同急需用钱为由借款3万元,并要求许某将钱放在自家的茶几上。许某照办后,李军从史某处拿钥匙开门将款取回。钱到手后,两人撕票,并于当晚将史某的尸体绑在水泥柱上沉入青龙湖镇南观村水库。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判处李军死刑。鉴于姜长山在杀人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并有坦白情节,因而从轻处罚他死缓。(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