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学习时报》刊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的文章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文章说,要严格区别群体性事件多数参与群众和少数坏人,多数参与者是群众,只有极少数是坏人。
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对抗和激化的具体表现,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严重影响、干扰乃至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社会冲突事件。既然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那么对群体性事件首先要给予严格的界定,要严格区别多数参与群众和少数坏人,多数参与者是群众,只有极少数是坏人。
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一定要采取正确的处理原则和办法。要分清不同性质的矛盾,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是不问青红皂白把一切错误归咎于群众,助长领导的官僚主义;二是看不到群众中的错误倾向,对少数坏人失去警惕。
要做好工作,依法办事,满足群众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恰当地处理好各种问题。要把参与的群众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对少数触犯刑律的给予必要的制裁。要以事件作为改善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的特殊手段,采取各种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
文章说,从长远看,要从体制上建立健全切实接纳群众诉求并及时给予解决或回应的畅通有效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