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30日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说,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少数案件裁判不公的情况依然存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肖扬具体列举了一些行为:
——一些法官还没有完全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辩法析理、调解纠纷、息诉止争的能力还不强;
——有的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沓,办案久拖不结;
——有的使用自由裁量权不当,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民事裁判结果缺乏可预测性;
——有的裁判文书制作粗糙,繁简不当,重证据罗列,轻证据和法理分析,当事人感到没有说服力;
——有的办案不透明,程序不公正;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生、冷、横”,遇难题上下推诿、敷衍塞责;
——个别法官贪图私利,吃请受礼,照顾人情,不作为或乱作为,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的甚至顶风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腐化堕落;
——有的法院主要领导“带病上岗”,“前腐后继”,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