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雇凶追杀同事的深圳原公明镇副镇长林建荣昨天(21日)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控其贪污受贿逾1700万,玩忽职守致使4人死亡,同时雇凶伤害同事四宗罪。
庭审中,林建荣承认贪污、受贿、故意伤害三宗罪。对玩忽职守一项他认为此前党内已追究过,不应再次“秋后算账”。
今年41岁的林建荣,先后担任过原深圳宝安区公明镇国土所所长,原深圳宝安区公明镇副镇长;2004年6月,农村城市化后改任宝安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在担任公明镇副镇长及街道办副主任期间,主管城镇规划、城市建设等工作,并负责联系国土所等单位。
检方说,林建荣正是充分利用了其职务便利,在征地、卖地中渔利,对包工头,违建户予以“关照”,甚至大发“梳理工程”财,他个人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人民币1200万余元,并大肆收受贿赂,另外因其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公司来做,以致在建的挡土墙工程倒塌夺走四条人命;更认为“爱打小报告”的同事阻了其上升的道,遂指使人“教训”同事,致同事被砍至轻伤。
对检方的四项控罪,林建荣承认了除玩忽职守外的三宗。但他对贪污和受贿的数额提出异议。他同时将部分责任或推到其顶头上司或推到其下属身上。他说,自己只是一个中间人,在这些“捞钱”的过程中,上面有领导,下面有具体操办的工作人员,很多时候将工程包给谁都是镇长口头授意的,他是个受镇长支配的副手做不了主。而且“捞到”的钱中,也有一部分他分给了镇长。
至于玩忽职守一事,早在之前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已追究过了,他自己也因此受到党纪处分,他认为不该再“秋后算账”。他庭上自曝每晚赌博输赢逾10万。
昨日开庭时,林建荣称自己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在双规期间其如实交代了除玩忽职守以外的所有犯罪事实,而且还配合纪委拍下了反腐教育片,自己在反腐教育片中勇当反面典型。双规期间,其还供出了自己用40万行贿一个王姓“组织部长”的事。
由于涉案数过多,昨日开庭持续了两个小时仍只进行到举证阶段,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南方都市报将持续关注。
林建荣四宗罪
贪污
林建荣在担任公明镇副镇长及街道办副主任期间,主管城镇规划、城市建设等工作,并负责联系国土所等单位。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卖地中渔利,甚至大发“梳理工程”财,他个人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人民币1200万余元。
受贿
林建荣个人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逾16单之多,收受人民币466万元、港币91万元、美金1万元。
玩忽职守
林建荣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公司来做,以致在建的挡土墙工程倒塌夺走四条人命。
故意伤害
林建荣认为同事“爱打小报告”,阻了其上升的道,且这位同事还想“篡位”做镇长,遂指使好友去“教训”该同事,致其被砍至轻伤。
恼于“小报告”买凶“教训”同事
林建荣亲自向打手提供受害人照片及车牌号
此前在网上广为流传的雇凶杀人一事,昨日庭审披露了详细情节。
检方说,由于林建荣长期怀疑公明街道办党工委何副书记打他的“小报告”,使其受到调查、处分,对何心怀不满,寻机对其进行报复。
为此,林建荣打电话给其同乡、也是其好友谭某(另案处理),让谭找人去“教训”一下何某,但不要搞出人命。为了不弄错人,谭到林建荣的办公室,通过林的指认,在其办公室的照片中确认了何的样貌。
案发当日即去年11月3日,林建荣打电话给谭某,询问报复何的准备情况。当晚7时许,林建荣的司机廖某(另案处理)在公明街道办事处的停车场,告知谭某停车库内的何当天乘坐的车牌号。随后,林建荣告知谭晚上公明街道办事处的班子成员要开会,暗示其会后动手。
当晚10时许,会议结束,何即将离开单位时,林建荣再次将此情况电话告知谭,并指令他开始行动。
半小时后,当何乘自己的小车经过深圳市宝安区田寮路口停下时,被谭某组织的三名打手持棍棒、砍刀等工具拉下车砍打。致何全身多处受伤。完事后,谭某打电话给廖,让他转告林建荣事情已办妥。
数日后,回到广东老家博罗的林建荣交给了逃回老家的谭某人民币2万元作为报酬。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秦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