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台湾患者首先将蜀国演义告上朝阳法院后,昨天,北京市18名患者分别在朝阳法院和西城法院状告蜀国演义(蜀国演义在朝阳和西城各有一店)。据粗略计算,18人的索赔金额近200万元。
在朝阳法院打官司的张女士说,去年5月她和家人朋友在蜀国演义吃饭,后出现高烧症状,前往二炮总医院就诊。8月从媒体上获知“福寿螺”一事,遂转入友谊医院。出院后找蜀国演义索赔,但对方只同意赔偿在友谊医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因双方协商未果,张女士至今没获得赔偿。
基于上述原因,张女士向蜀国演义索赔医疗费等各项费用4.9万元,及精神赔偿金5万元。其他患者也表达了类似的请求,总赔偿金额约共计200万元。
患者们认为,蜀国演义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福寿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曾一度承诺妥善解决此问题,但此后与患者具体协商时又过度推诿,所以他们才携起手来,一起准备了相关的证据,在同一时间将蜀国演义告上了法庭。
昨天,记者联系到蜀国演义行政总监左敏女士,她以正在开会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另悉,台湾患者杨仿仿起诉蜀国演义案将于2月1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京华时报/郭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