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8日电 (王军红) 浙江省建设厅日前通报了二00六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通报称,部分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二00六年,浙江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六十一起,死亡六十六人。在建筑施工死亡事故中,宁波市死亡事故起数比二00五年上升百分之七十五,死亡人数上升百分之百;同比上升幅度最大是湖州市,事故起数上升百分之百;死亡人数增幅达到百分之三百。
就二00六年建筑事故发生特点和原因,浙江省建设厅作了专项分析。该厅认为,浙江个别地区分管领导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弱,安全监管存在盲点。
据介绍,浙江部分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在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有力措施,对有关责任主体的震慑力不够。同时,未能有效整合各种监管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不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
浙江省建设厅指出,全省部分监理单位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存在不少漏洞。一些监理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手段缺乏,工作不到位,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作出应有处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导致死亡事故发生。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建设厅收到的二十四起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中,监理单位和项目部总监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有十三起事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