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祖坟被某农业公司推平,赖日保等人要求对方赔偿360万,并持刀到该公司迫使其停工。昨日,韶关市中院做出终审裁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赖日保、钟文考有期徒刑2年,判处赖兴田、李寿礼、陈永祥、钟文剑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6个月。
2006年1月30日,赖日保纠集钟文剑、钟文考、陈永祥商谋策划好,以其在乳源县洛阳镇下洛水的两座祖坟被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平为由,敲诈该公司赔偿360万元。4月10日,赖日保指使钟文剑、钟文考、李寿礼、陈永祥、赖兴田等17人到洛阳镇下洛水阻止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工,且扬言要绑架公司管理人员下山解决问题,因公安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及时制止而返回。
同月20日,赖日保再次指使钟文剑、钟文考等15人携带开山刀窜到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茶叶生产基地,扬言谁开工就打谁、砍谁,强行迫使工人停工,以达到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的目的,因公安干警及时赶到制止而未遂。并当场将被告人钟文剑、钟文考、李寿礼、陈永祥、赖兴田等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赖日保等人捏造的某公司毁坏其祖坟为由,采取要挟手段,非法索取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此作出判决。(记者魏丽娜、通讯员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