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时年42岁、身为武汉某建材公司老总的张某,因与公司女青年孙某发生婚外情,与妻子离婚,抛下13岁的儿子张刚,跟比自己小20岁的孙某结了婚。
离婚后的张某在武昌过起了他的幸福生活,除了每月按时通过银行给张刚一些生活费外,几乎不再回汉阳的家。张刚和母亲对不仁不义的张某伤透了心。
好不容易张刚大学毕业了,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张某却找上门来,要求张刚尽赡养义务。
原来,张某的公司破产后,娇妻孙某经常与他吵闹。去年10月,张某因车祸右腿被截肢,丧失劳动能力,孙某非但不照顾他,将10余万元的赔偿款私自取出,跟另一个男人去了南方。
整天忧郁寡欢的张某这时想到前妻和儿子,于是,他多次找到儿子张刚,要求其尽赡养义务,并对自己当年的不负责任行为进行道歉。
张刚对父亲昔日对自己不管不问的不负责任行为一直耿耿于怀,始终不肯原谅父亲,且一直不肯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将儿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尽抚养义务是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必要条件。据此,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张刚应对其父张某尽赡养义务。(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刘丰 王娜 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