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洪山区珞南街的小裴与恋人小杨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感情不错。
今年5月,到深圳旅游的一个好朋友突然打电话给小裴,说看见小杨和一陌生女子在海边搂搂抱抱。她以为开玩笑:丈夫的确说去深圳出差,怎么会平白无故跟女人搭上边?好友索性用手机悄悄拍照,用彩信发了过来。小裴一愣,照片上的女人竟是丈夫的前女友。
这下她怒火中烧,当晚便去网吧,匿名将丈夫前女友的姓名、职业、住址等标以“第三者”的字样,全部公布在一个网站上,还大肆谩骂。
丈夫回家后,小裴将此事抖出,谁知丈夫不但不反驳,还怒喝她太恶毒,扬言要告她侵犯隐私权并离婚。昨天,无奈小裴向洪山区珞南街司法所咨询,网上公布“第三者”到底犯法吗?
湖北省今天律师事务所石勇律师称,如证据充分,该行为并未侵犯隐私。但谩骂侮辱则侮辱他人人格。
作者:祁燕 洪珞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