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一未婚男子在当地一家工艺品厂打工时,暗恋上了该厂已婚的广西籍女老板。在暗恋的半年多时间里,为了得到女老板,该男子用自己的小灵通电话向女老板发出了100余条带有淫秽、侮辱、恐吓等内容的短信。直到案件告破时,女老板才发现,给她发淫秽短信的男子竟是自己厂里一名普通工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名频发淫秽短信骚扰女老板的工艺品厂男工人姓李,今年36岁,系芦溪县南坑镇妙泉村人,至今未婚。该工艺品厂女老板姓童,今年35岁,系广西柳州人,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丈夫和儿子都生活在柳州。
2003年初,为了发展自己的事业,童某只身从广西柳州来到芦溪,经实地考察后,在当地办起一家工艺品厂。因经营有方,工厂的生意日渐红火。
去年10月,经人介绍后,李某来到童某的工艺品厂打工。进厂不久,李某就对女老板童某产生了好感。认识一段时间后,李某开始慢慢暗恋上童某。此后,李某试着用小灵通接连向童某发出“我看见了你洗澡,你很性感”之类的多条淫秽短信。
接到骚扰短信后,童某便拨通了对方的小灵通号码,准备狠狠地骂对方一顿,但对方一直不接。之后,见对方再向自己发骚扰短信,童某便又用手机以责骂的语气回复了对方。但她没有想到的是,从此以后,无论黑夜还是凌晨,李某不断发送带有淫秽、侮辱、恐吓等内容的短信100余条给童某,使童某的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干扰。
今年6月21日,芦溪县南坑派出所接到童某的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6月28日上午,南坑派出所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李某到案接受查证,李某对其发送短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悉,这是芦溪县查处的首例发送淫秽短信骚扰他人案。
6月28日下午,南坑派出所依法对李某作出了治安拘留10天,收缴作案工具小灵通1部的处罚。(刘绍萍、陈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