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银行外蹲点,尾随至合适地点,几个大汉就用砖拍头或掐脖、持刀持枪威胁并殴打,把人家刚取出来的巨款一抢而空,一犯罪团伙利用这样的手段作案8起,共抢得人民币67.2万元。前日,该6人团伙因抢劫、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指控,6人中除宋春峰是辽宁人外,其余5人是江西老乡。2005年12月21日,魏程、宋春峰、周立辉等人来到黄埔大道西的中国银行。他们尾随黄某至天河公交站附近。他们先用砖头拍黄某的头,然后掐脖威胁,并对黄某进行了一番殴打。魏程等三人从他身上抢走10万元,接着迅速逃离。
2006年8月30日,魏程、宋春峰、周立辉等人商量后,来到石牌西中国农业银行附近转悠,偷偷打量那些正在取钱的顾客。随后,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徐某、舒某身上。尾随至合适地点后,魏程等人即用铁锤砸向徐某、舒某头上,并殴打两人,顺利抢得26万元。
从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该团伙共在黄埔大道西、石牌西、天河东路的银行附近,采取蹲点、尾随、威胁、伤人、抢钱的方式,作案8起。在2006年8月17日的抢劫中,周立辉还掏出枪进行威胁。2006年9月5日,宋春峰、周立辉被警方抓获。随后,其他同案人陆续落网。
前日庭审中,作为第一被告人的魏程辩称,专抢刚从银行取了钱的人不是自己提议的,他还称“(其他)人也不是我纠合的”,都是由宋春峰、周立辉商量,自己只是“抢了包就跑”的“马仔”。
本案还在审理中。(作者: 吴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