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乃至全国首例强迫儿童乞讨案在今年5月10日开庭审理后,昨日下午,福田区人民法院再次就此案开庭。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福田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向法院提出撤销对第四被告人王华林的起诉,获得合议庭同意。
今年5月10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深圳乃至全国首例强迫儿童乞讨案。福田检察院根据警方侦查材料,认为宫继兰、王清臣夫妇,其子王华林,以及他们的老乡宫春备等四名被告人从2002年5月起,以交“租金”、“收买”或者“收留”方式,以打骂不给饭吃等方法,强迫三名伤残儿童上街乞讨,遂以四人涉嫌胁迫残疾的未成年人乞讨,向福田区法院提起公诉。
三名被告人当庭自我辩护称:他们均出于善意收留儿童,不存在强迫儿童乞讨情况。第四被告人王华林则表示,未参与此案。
第一次开庭后,福田区法院有关人士说,“强迫乞讨罪”作为一项新罪名,还是福田法院有关法官根据去年6月29日刚刚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六)》新归纳总结出来的,目前尚未有判例。此案开庭后也引起全国媒体关注。
昨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再次庭审此案时,检方当庭表示,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第四被告人王华林的证据不足,向法院提出撤销对王华林的起诉。经短暂休庭后,合议庭同意福田检察院对王华林撤销起诉。手拿辩护词欲继续为自己开庭辩护的王华林听到法院宣布后,表示不会上诉,但会为父母上诉。据悉,福田法院近期将再次开庭,进行最后宣判。(记者梁永建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