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训秋在司法部27日召开的劳教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劳教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建设速度。主要依托现有的劳教戒毒所,完善其康复功能,拓展劳动生产和教育治疗功能,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节省资源的原则推进,做到总体规划,分年实施,用两年时间完成规划内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为禁毒人民战争做出积极贡献。
陈训秋在全面总结了前一阶段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措施有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组织,加快进度,务必把项目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要努力完善其基本功能,使戒毒康复场所具有完善的戒毒治疗功能、必备的劳动生产功能、相应的职业培训功能和一定的安居功能。
陈训秋强调,除已经确定的试点项目外,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1至2个戒毒劳教所开辟戒毒康复区域,拓展戒毒康复工作,提高戒毒康复实效。要选择业务工作能力强、热心戒毒康复工作、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要积极借助社会资源,特别是借助专家学者的力量,帮助开展工作,提高戒毒康复工作的专业水平。
据了解,去年,中央提出要依托强制戒毒场所、劳教戒毒场所,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建成一批综合性的戒毒康复场所。根据国家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司法部决定利用劳教所现有的戒毒资源和教育矫治条件,建立戒毒康复场所,接收劳教戒毒期满后自愿留在戒毒康复场所接受戒毒康复和参加职业技术培训者及其他自愿到戒毒康复场所接受戒毒康复的人,通过有效的治疗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戒毒、治疗、康复、劳动、就业指导一体化,不断提高戒毒效果。截至目前,劳教系统已建立16个戒毒康复场所。(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