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友李某提出分手,女友张某一气之下服毒,被救治后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建立了恋爱关系。在此后的接触中,李某越来越感觉到彼此志趣不同、性格差异较大,遂向张某提出分手,沉醉于情网中的张某怎么也想不到分手的决定会出自李某之口、即便分手也应该是自己先提出来。
2006年10月5日早晨,张某骑车来到李某家中,提出要与李某“谈谈”。趁李某去厕所的机会,张某在李某房中将事先准备好的半瓶“甲铵磷”农药喝下。从厕所返回的李某看见地上的空瓶,立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连忙与母亲一起把张某就近送往乡卫生院进行抢救,后因病情严重又转往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经过近四十天的住院治疗,张某终于转危为安,所幸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出院后的张某以自己服毒前曾遭李某母子羞辱、李某对废弃农药处置不当为由,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用35000元。
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于李某家中服农药中毒的事实客观存在、李某亦予以认可。但张某对其诉称的服毒前曾遭李某母子羞辱以及其所服农药系李某家中所存放等内容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法院亦无法查清其服毒的原因以及所服农药的来源。因此,法院对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其所支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