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巴东县检察院对该县国土管理所干部潘某某,以贪污移土培肥工程款55万余元及行贿、受贿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
潘某某原系巴东县国有土地管理所干部。在担任巴东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移土培肥工程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兼工程技术部主任、移土培肥工程验收专家组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用他人资质,承包其本人负有管理职责的移土培肥工程,在工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巨额国家资金,贪污公款55万多元,实际贪污所得24万余元,余款31万余元贪污未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1016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9000元。(郭清君 袁明 恩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