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广州市骨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骨灰领取和安放(葬),将实行实名制度,同时严禁将骨灰装棺材土葬。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在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六类方式处理骨灰
为进一步加强骨灰管理,规范骨灰处理行为,防止骨灰违规土葬和散埋乱葬现象的发生,节约土地资源,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殡葬管理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市民政局出台了《办法》。
《办法》明确了骨灰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规定了骨灰可以采取六类方式处理,其中包括安装在殡仪馆(火葬场)设置的骨灰楼(堂);安放(葬)在经营性公墓(骨灰楼);安放(葬)在区、镇(街)、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或者公益性骨灰安放地;参加由殡葬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植树还林等活动;安放于丧偶的住所;国家倡导的其他处理方式。
严禁二次土葬
《办法》规定,严禁将骨灰装棺土葬,对于领取骨灰后散埋乱葬的,将依法进行清理并处罚。为减少该现象的发生,《办法》中提出,丧偶要求骨灰安放在住宅的,领取骨灰时必须书面承诺不违规土葬骨灰。有关殡葬管理所可以检查骨灰存放情况,丧偶应当配合。对于领取骨灰后散埋乱葬的,将依法进行清理并处罚。
骨灰要“实名”存取
之前,骨灰被冒领、错领的事件时有耳闻,这暴露了目前殡葬管理中把关不严的问题。为堵住该漏洞,防止该类事件,避免更多纠纷出现,《办法》规定,骨灰领取和安放(葬),实行实名制度。实名制即相关家属在办理存骨灰时,须登记家属的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而将来取骨灰时,必须是相应的个人及身份证明才能取得。
据悉,公墓、骨灰楼、骨灰安放地,要建立骨灰存放档案,详细登记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安放日期、期限、位置、编号、丧属或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等资料,并发放《骨灰安放证》或《公墓安葬证》。
骨灰免费临保一个月
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的处理怎么办?据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市殡仪馆每年都接到无主尸体近千具。按规定,公告60天后,仍无人认领的尸体,殡仪馆有权处理。该类尸体火化后,骨灰的处理按《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执行,由此明确了无人认领骨灰的具体处理程序。
据悉,尸体火化后30日内,骨灰由殡仪馆(火葬场)免费临时保管,期满后按规定收取保管费。满6个月无人认领的,公告3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等登记后处理。 (记者 成小珍 麦泽娜 通讯员 陈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