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圆苑饭店的红烧肉是其第一招牌菜,可没想到该店的生猪肉也成了别人觊觎之物。由于猪肉价格大涨,圆苑饭店的送货工乘机作案,合伙偷盗猪肉,并以低价贩卖牟取暴利。
日前,徐汇区法院对这起偷盗猪肉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魏宝、杭圣权等四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到1年10个月不等的刑期,另一被告人刘欣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五人并处罚金。
魏宝等人都是圆苑餐饮公司的送货员和驾驶员,他们主要负责每天对圆苑下属饭店的配给送货工作。由于每天需配送大量的猪肉等农副食品,魏等人便利用送货之机将已交货的猪肉偷偷转移,并以超低价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从2006年10月起,魏宝、杭圣权、刘建华、张应刚、刘欣伙以及杨飞、申权建、钮家杰(该3人均另案处理)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分组作案,先将装有十多斤猪肉的塑料箱交由饭店签收,待过磅称重后,趁收货人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钩将已属饭店所有的猪肉窃入空箱子内,并用其他空筐子压在上面以作遮掩,他们还特地剩下几块猪肉以免遭疑。
据查,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魏宝一人共作案40次,盗窃猪肉五花肉共计价值13281元;其他人共作案10-28次不等,盗窃猪肉共计价值3万余元。